国榷卷五十三第1页_1524年世宗嘉靖三年甲申至六年丁亥 | 谈迁《国榷》白话文翻译

卷五十三 世宗嘉靖三年甲申至六年丁亥 · 第1页(共17页)

原文

甲申,嘉靖三年。
正月丙寅朔,应天大名西安开封固始新野地震。
癸酉,木金星相犯。
甲戌,秦王惟焯奏请国初所赐潼关以西凤翔以东,沿河滩地。上以侵民,不许。
丙子,曹州地震,洛阳偃师新安天鼓鸣。
丁丑,上南郊。
壬午,五星聚于营室。
乙酉,免嘉湖田租。
麻城妖民万明福伏诛。
丙戌,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言大礼。自张璁、霍韬上议,时指为干进,遂因循至今。然是失也,纲常所系,诚非细故。慨兴献帝勿祀二年矣,而臣子肆然自以为是,岂君臣一体之义哉!愿陛下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武宗曰皇兄,兴献帝曰皇考,立庙大内。兴国太后曰圣母,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矣。并录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吏部员外郎方献夫二疏上。命下廷议。萼正德□□间进士,有文名。杨一清一见喜甚,选丹徒令。后巡按论萼,改青田,弃归。
署都督佥事鲁纲总兵,练团营三千人听征。时朵颜都督花当子把儿孙犯边。
戊子,浚海口新河。
夜,月犯南斗东第一星。
辛卯,灾伤,暂停外解军器。
癸巳,右副都御史刘玉为刑部右侍郎。
甲午,推官李本戴金,行人王时柯王懋,博士马明,衡知县王泮沈教任佃曹弘萧一中邵豳王舜耕陈裒蓝田胡体干方启颜朱淛李文芝刘隅章衮段续潘壮白清屠应坤赵德佑主献李嵩朱佐乔祺司马泰,教谕严灿,并为监察御史。
趣内阁草织造敕。
乙未,免南京各卫屯租。
兴国太后寿节,命妇朝贺。
二月丙午朔,免江西吉安府田租。
丁酉,□科给事中邓继曾言:“顷传中旨,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或左右窃宠,故不由阁议。”上怒,下狱,谪金坛县丞。
庚子,复王时中右副都御史。
翰林院侍读湛若水请讲磨圣学,引易屯否二卦:“屯则阴阳始交而难生,陛下登极时也,否则阴阳隔而不通。陛下自视今日何如哉!愿亲贤臣,博求先王之道。”报闻。
徐学谟曰:上登极之初,何谓“始交而难生”?登极才三年,何遽名为“否”?非惟忧治危明之过,且于经义殊不相蒙。主上冲年,尤不宜进此疑骇无当之论,以启其疏远儒臣之端。其后若水虽至大僚,终不柄用,累以“伪学”目之,未必非此疏为先入也。
壬寅,免各边巡抚入京议事。
丙午,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廷和致仕。以大礼织造积忤,乞归,礼部尚书汪俊曰:“公去谁可主者?”言官交章请留,不听。
凌稚隆曰:公明达有谋,敢于任事。康陵巡幸不草敕文,擒灭元凶。中兴一诏,朝野肃清。尊号之议,首尾数十疏,轻家族以博中兴,古社稷臣也。岂可易议哉!
温纯曰:公停武威敕不草,竟见信任。居守维谨,擒瑾、绐彬、柙虎、逐狼,外宁内安,人孰不服公有定倾之功?然后手扶日月,启四十六年丕承之烈,又孰不归公有定策之忠?比其力辞伯封,耻为灞上之请,宁守硁硁,不从永嘉之议,又孰不亮公有信心之介?惟是肃皇帝知公,人人都言之;毅皇帝知公信任公,未有能言者。初,公守制归,有诏趣终制即起,异数也。
孙鑛曰:公在正德末名污,然功有可述;在嘉靖初名高,然功勿克终。先冢宰尝曰:“以杨石斋之宏达,际肃皇之明圣,使议礼时稍低回其间,则丕熙必迈于成弘,于社稷不亦康乎?”嗟夫!英主方自外来,而敬皇之德入人深,举朝不回,公如众何?善乎赵文肃之论,俟泰陵扫宫后作而徐图其后,夫岂尽晚!新贵人力持之,盖有胎于“不杀于谦,今日事无名”二语。际赖二公居多,文肃岂饰说焉。
丁未,内官监太监郑润镇守两广,张准提督九门。初裁督门,润迁去,不当补,竟以准代,兵部执奏,不听。
戊申,礼部尚书汪俊等集议大礼,云:“前后章疏,惟张璁霍韬熊浃与桂萼议同,其两京诸臣凡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部议。桂萼等肆言无忌,宜罪。”上召张璁桂萼于南京,下部再议。
己酉,召南京刑部尚书赵鉴于刑部。
庚戌,夜,南京浙西地震。时粟贵。
辛亥,苏常镇江地震。
壬子,厚燔嗣襄邑王。
乙卯,建州右卫女直都指挥佥事佟野八等来降,徙寘广宁。
丙辰,夜月犯南斗西第三星。
丁巳,太原地震。
己未,初,御史何鳌劾都御史吴廷举赈湖广留余银,开布政周季麟佥事王子谟妄费之端,于是追治,季麟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子谟升参议,皆罢,诘责廷举,疏辞得释。
庚申,以水旱地震,敕群臣修省。
寿泗患寇,责镇巡官即剿。
辛酉,罢陕西按察佥事李献。献前按山东,枉杖死知县沃潮。
壬戌,裁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赈饥,鬻运米于江北平籴,截漕十四万石,更输金。
外官久不赴任,讯之,著为令。
命各省右布政专清戎。
乙丑,昭圣慈寿皇太后寿节,免命妇朝贺。御史马明衡、朱淛言:“兴国太后致贺未踰月,昭圣辍而不行非体。万一因礼文末节,稍成嫌隙,此非细故。”上怒,下镇抚司。修撰舒芬又言之,夺禄三月。御史萧一中、季本、陈逅、户部员外郎林应聪申救,皆下狱。谪应聪徐闻县丞,本、逅揭阳、合浦主簿。
三月丙辰朔,谕礼部,加昭圣慈寿皇太后为昭圣康惠慈寿;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为章圣皇太后。皇考立庙奉先殿侧。礼部尚书汪俊言:“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今圣孝无穷,臣等窃效万一。献帝徽称之上,仍宜曰‘兴献’,于本生不失尊崇,于正统无嫌匹嫡。”上切责俊,宥之。司务范韶等夺月俸。
戊辰,吏部尚书乔宇等屡争大礼,请于孝宗称皇考,于兴献帝称本生考,不听。翰林修撰唐皋编修邹守益等,给事中张翀等,御史郑本公等,各疏止,夺俸三月。
郭子章曰:大礼之议,重嗣者议虽非而心则忠,重统者议虽正而意则媚。
壬申,祭故南京吏部尚书孙需,并葬。
夜,月犯五诸侯第一星。
癸酉,夜,月犯鬼宿。
丙子,前少傅、大学士王鏊卒。鏊字济之,吴县人。乡、会试皆第一,成化乙未进士第三人。授编修,迁侍讲、右谕德。杜门读书,得简贵声。荐拜侍讲学士,直日讲,日侍孝庙讲读。东宫出阁,尚书马文升请简正人以端国本,首荐鏊。进少詹事,历吏部右侍郎,上筹边八事,多见采用。以左侍郎直阁,进户部尚书,转武英殿。以德业著,匪独文也。尚书韩文请诛逆瑾,上诘问,鏊言瑾不可不除。自度不能久于位,求去。居闲十余年,海内想望丰采。立朝大节,卓有可观,士大夫惜其用之未究云。年七十五,赠太傅,谥文恪。
袁袠曰:世以文学称王公,岂知王公者耶?厄于权奸,竟不得一用所学,少摅其经纶。天耶?人耶?昔敬舆沮于延龄,古今同惜。东阳、绛、灌何代无之?奚独王公哉!
丁丑,诏安陆松林山曰显陵。
己卯,汪俊奉旨集议如前,不听。

白话文

甲申,嘉靖三年。
正月丙寅朔,应天大名西安开封固始新野地震。
癸酉,木金星相犯。
甲戌,秦王惟焯奏请国初所赐潼关以西凤翔以东,沿河滩地。上以侵民,不许。
丙子,曹州地震,洛阳偃师新安天鼓鸣。
丁丑,上南郊。
壬午,五星聚于营室。
乙酉,免嘉湖田租。
麻城妖民万明福伏诛。
丙戌,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言大礼。自张璁、霍韬上议,时指为干进,遂因循至今。然是失也,纲常所系,诚非细故。慨兴献帝勿祀二年矣,而臣子肆然自以为是,岂君臣一体之义哉!愿陛下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武宗曰皇兄,兴献帝曰皇考,立庙大内。兴国太后曰圣母,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矣。并录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吏部员外郎方献夫二疏上。命下廷议。萼正德□□间进士,有文名。杨一清一见喜甚,选丹徒令。后巡按论萼,改青田,弃归。
署都督佥事鲁纲总兵,练团营三千人听征。时朵颜都督花当子把儿孙犯边。
戊子,浚海口新河。
夜,月犯南斗东第一星。
辛卯,灾伤,暂停外解军器。
癸巳,右副都御史刘玉为刑部右侍郎。
甲午,推官李本戴金,行人王时柯王懋,博士马明,衡知县王泮沈教任佃曹弘萧一中邵豳王舜耕陈裒蓝田胡体干方启颜朱淛李文芝刘隅章衮段续潘壮白清屠应坤赵德佑主献李嵩朱佐乔祺司马泰,教谕严灿,并为监察御史。
趣内阁草织造敕。
乙未,免南京各卫屯租。
兴国太后寿节,命妇朝贺。
二月丙午朔,免江西吉安府田租。
丁酉,□科给事中邓继曾言:“顷传中旨,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或左右窃宠,故不由阁议。”上怒,下狱,谪金坛县丞。
庚子,复王时中右副都御史。
翰林院侍读湛若水请讲磨圣学,引易屯否二卦:“屯则阴阳始交而难生,陛下登极时也,否则阴阳隔而不通。陛下自视今日何如哉!愿亲贤臣,博求先王之道。”报闻。
徐学谟曰:上登极之初,何谓“始交而难生”?登极才三年,何遽名为“否”?非惟忧治危明之过,且于经义殊不相蒙。主上冲年,尤不宜进此疑骇无当之论,以启其疏远儒臣之端。其后若水虽至大僚,终不柄用,累以“伪学”目之,未必非此疏为先入也。
壬寅,免各边巡抚入京议事。
丙午,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廷和致仕。以大礼织造积忤,乞归,礼部尚书汪俊曰:“公去谁可主者?”言官交章请留,不听。
凌稚隆曰:公明达有谋,敢于任事。康陵巡幸不草敕文,擒灭元凶。中兴一诏,朝野肃清。尊号之议,首尾数十疏,轻家族以博中兴,古社稷臣也。岂可易议哉!
温纯曰:公停武威敕不草,竟见信任。居守维谨,擒瑾、绐彬、柙虎、逐狼,外宁内安,人孰不服公有定倾之功?然后手扶日月,启四十六年丕承之烈,又孰不归公有定策之忠?比其力辞伯封,耻为灞上之请,宁守硁硁,不从永嘉之议,又孰不亮公有信心之介?惟是肃皇帝知公,人人都言之;毅皇帝知公信任公,未有能言者。初,公守制归,有诏趣终制即起,异数也。
孙鑛曰:公在正德末名污,然功有可述;在嘉靖初名高,然功勿克终。先冢宰尝曰:“以杨石斋之宏达,际肃皇之明圣,使议礼时稍低回其间,则丕熙必迈于成弘,于社稷不亦康乎?”嗟夫!英主方自外来,而敬皇之德入人深,举朝不回,公如众何?善乎赵文肃之论,俟泰陵扫宫后作而徐图其后,夫岂尽晚!新贵人力持之,盖有胎于“不杀于谦,今日事无名”二语。际赖二公居多,文肃岂饰说焉。
丁未,内官监太监郑润镇守两广,张准提督九门。初裁督门,润迁去,不当补,竟以准代,兵部执奏,不听。
戊申,礼部尚书汪俊等集议大礼,云:“前后章疏,惟张璁霍韬熊浃与桂萼议同,其两京诸臣凡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部议。桂萼等肆言无忌,宜罪。”上召张璁桂萼于南京,下部再议。
己酉,召南京刑部尚书赵鉴于刑部。
庚戌,夜,南京浙西地震。时粟贵。
辛亥,苏常镇江地震。
壬子,厚燔嗣襄邑王。
乙卯,建州右卫女直都指挥佥事佟野八等来降,徙寘广宁。
丙辰,夜月犯南斗西第三星。
丁巳,太原地震。
己未,初,御史何鳌劾都御史吴廷举赈湖广留余银,开布政周季麟佥事王子谟妄费之端,于是追治,季麟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子谟升参议,皆罢,诘责廷举,疏辞得释。
庚申,以水旱地震,敕群臣修省。
寿泗患寇,责镇巡官即剿。
辛酉,罢陕西按察佥事李献。献前按山东,枉杖死知县沃潮。
壬戌,裁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赈饥,鬻运米于江北平籴,截漕十四万石,更输金。
外官久不赴任,讯之,著为令。
命各省右布政专清戎。
乙丑,昭圣慈寿皇太后寿节,免命妇朝贺。御史马明衡、朱淛言:“兴国太后致贺未踰月,昭圣辍而不行非体。万一因礼文末节,稍成嫌隙,此非细故。”上怒,下镇抚司。修撰舒芬又言之,夺禄三月。御史萧一中、季本、陈逅、户部员外郎林应聪申救,皆下狱。谪应聪徐闻县丞,本、逅揭阳、合浦主簿。
三月丙辰朔,谕礼部,加昭圣慈寿皇太后为昭圣康惠慈寿;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为章圣皇太后。皇考立庙奉先殿侧。礼部尚书汪俊言:“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今圣孝无穷,臣等窃效万一。献帝徽称之上,仍宜曰‘兴献’,于本生不失尊崇,于正统无嫌匹嫡。”上切责俊,宥之。司务范韶等夺月俸。
戊辰,吏部尚书乔宇等屡争大礼,请于孝宗称皇考,于兴献帝称本生考,不听。翰林修撰唐皋编修邹守益等,给事中张翀等,御史郑本公等,各疏止,夺俸三月。
郭子章曰:大礼之议,重嗣者议虽非而心则忠,重统者议虽正而意则媚。
壬申,祭故南京吏部尚书孙需,并葬。
夜,月犯五诸侯第一星。
癸酉,夜,月犯鬼宿。
丙子,前少傅、大学士王鏊卒。鏊字济之,吴县人。乡、会试皆第一,成化乙未进士第三人。授编修,迁侍讲、右谕德。杜门读书,得简贵声。荐拜侍讲学士,直日讲,日侍孝庙讲读。东宫出阁,尚书马文升请简正人以端国本,首荐鏊。进少詹事,历吏部右侍郎,上筹边八事,多见采用。以左侍郎直阁,进户部尚书,转武英殿。以德业著,匪独文也。尚书韩文请诛逆瑾,上诘问,鏊言瑾不可不除。自度不能久于位,求去。居闲十余年,海内想望丰采。立朝大节,卓有可观,士大夫惜其用之未究云。年七十五,赠太傅,谥文恪。
袁袠曰:世以文学称王公,岂知王公者耶?厄于权奸,竟不得一用所学,少摅其经纶。天耶?人耶?昔敬舆沮于延龄,古今同惜。东阳、绛、灌何代无之?奚独王公哉!
丁丑,诏安陆松林山曰显陵。
己卯,汪俊奉旨集议如前,不听。

明朝历史地图(15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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